首页/医保专栏
...
(一)持卡就医 1、患者在我院门、急诊就医时,在挂号、就诊、缴费环节需持本人社保卡。 2、医生在接...
1、因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; 2、因本人吸毒、打架斗殴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...
1、使用部分自付药品:个人先行负担10%,90%列入正常比例报销。个别药品先行负担50%,50%列入正常比例报销。...
京卫计网审【2014】第0246号 京ICP备1405839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50043号
地址: 北京市丰台区横一条甲18号院3号楼 电话:010-67688332 总访问量:1114
技术支持:北京同方卫康科技有限公司